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中国民俗文化网
此外,湖南巡抚许容也上疏了关于大规模开采煤炭的奏折,清高宗阅读这些奏章后,立即同意元展成、许容的建议,并决定“查明所属产煤处所,无关隘,请听民试采,免抽其税”。
另外,在甘肃地区,也有官办招商开采煤炭的相关记载,乾隆二十四年,陕甘总督杨应琚向清高宗奏:
奏
陕甘总督臣杨应琚跪奏
为边地柴薪日贵,酌筹开采,以资民用事。窃照甘省肃州地处边隅,居民向借近山杂木旷野杂草,以供炊爨。近年因办理军需,商贾辐辏,需用柴草为数较多,现在附近地方业已砍伐殆尽,居民远赴北山樵采,往返动辄数百里。即旧有煤洞出产无多,以致价值日昂,民用日缺。臣悉心体询,查肃州所属东北乡鸳鸯池一带出产石炭,且距城仅七十余里,采运亦较为近便。惟因边地商民工本缺乏,且无专人承办,往往旋开旋止,讫无实济。臣思煤炭为民生日用所必需,且现值柴薪价昂之时,有此天地自然之利,自应亟筹开采,以济民用。合无仰恳圣恩俯准于军需平余银内酌借工本银二千两,给发肃州知州招商开采,仍俟采获石炭售卖得价,分年扣还,实于边民大有裨益。臣为酌筹开采以资民用起见,札商抚臣吴达善意见相同,谨合词恭奏。伏折皇上恩鉴训示遵行。
谨奏。
在这篇奏折中,杨应琚先向皇帝论述了柴薪短缺的情况,并阐述了肃州周边有煤矿,他希望朝廷可以借给本金,在肃州地区的知州招商开采,发展民生。
广东巡抚王安国也上奏称:“查得所属产煤处所,皆可招商开采,请酌定税额自二十两,至一二百两不等,均系各就地方情形议复,应如所请办理,其续有题报者,另行议奏。”皇帝对这两份奏折也“从之”。王国安的奏折不但提出了招商开采的方案,也明确了煤矿税收的金额,这些史料表明一些官员希望可以招商开采煤矿,从中收取课税,并得到了朝廷许可,这些举措极大地促进了清代煤炭业的发展。
综上所述,自宋元始,煤炭税逐渐成为国家重要的税收来源之一,并在不断地发展与完善,明清两代的统治者也意识到煤炭为日常民生所必须,对于民间开采与使用煤炭较为宽容。万历二十四年(公元1596年),明神宗派官员征收金、银、铜、铁、锡等矿税,但对关于煤炭方面的石炭税采取低税或免税。到了清代,虽然也有针对金、银、铜、铁、锡等矿产的禁矿政策,但对于煤炭,从朝廷到地方官员,都是大力鼓励且支持其发展的,故而在清代,逐渐形成了由官府主导,私人资金投入的合作型煤矿,这不仅拓展了煤炭业发展的形式,还增加了政府税收。
煤炭的利用历史悠久。从煤炭赋税也可看到古代煤炭发展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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