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中国时尚文化网
婷:
你好!今天是我认识你的第1000天,这封信是我给你的第100封信,也许是最后一封了。
记得初次遇见你是在食堂,见到你之后的我足足呆了半分钟,你竟然和我梦想中的她是如此相像,我肯定你就是我一直在等的那个人,如何形容你的美呢?我想字典里的解释更贴切:婷——非凡的优美,雅致而特别的好看。
无疑上天是照顾我的,可以让我在那之后的日子里经常见到你徘徊在我们宿舍楼的楼下,我可以如此容易地见到最心爱的人,已经早已习惯睡午觉的我开始疯狂地在中午顶着烈日打篮球,尽管自乔丹退役以后我就早已失去了对篮球的热爱,同学们都诧异我为什么又重操旧业了,只有我知道我打篮球的原因是这样可以远远地望着你,也希望你能看我一眼。
那是一个星期五,天气出奇的好,我也期盼着我也能有好运气。其实那时的时机是不对的,因为你正在和一个男生谈着什么,但在错过了很多机会之后,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在今天完成这件事。于是我走过去对着那个男的说:“对不起,我想单独和她谈点事,可以吗?”在那个男生诧异地走开之后我知道了你的名字:“婷”。
你拒绝我之后我就想着一切可以打动你的办法,就开始给你写信,给你讲我的故事,讲我作为队长带领足球队获得校冠军,讲着我的感情经历……当然讲的最多的是我如何如何地喜欢你。我乐此不疲地写信,发愿写到100封,那段时间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给你写信,想你。直到有一天你说不要再给你写信和打电话了,尽管那时我已经给你写了56封了,但一直没有收到你的回信,哪怕是一个字。我失望了,动摇了,于是放弃了。
放弃了并不代表我的心中已经没有你,我知道找到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人是多么的不容易,我不忍心再打扰你那颗平静的心,我一直在心中在默默地为你祝福。
我的思念就一直埋在心底,直到去年7月24日你第一次呼我,你当时在东直门医院值夜班,而我正是在东直门准备换车,深深喜欢你的我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好机会,我嫌跑得太慢,当即打了一辆三轮赶到医院,忘记怎么把手中的花献给你的了,只记着被你的美征服了,回去的路上脑子里只有一样东西——就是你迷人的微笑。
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向你示爱的那一天刚好是你18岁的生日,知道了你对足球的喜爱原来更甚于我,知道了那时你已经快要接受我的请求了。
感谢你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给了我无比幸福的日子,我们一起看球,多少次打电话一直聊到天亮,凌晨三点骑着单车给你送花,终于你答应做我的女朋友了。不知道是不是性格的原因,很遗憾你并没有真正给我很多的机会让我证明我的出色。总之在与你分开之后更知道了你对我的重要。这一点我在西班牙的那段日子体会得尤其突出,我日以继夜地想你,下决心把剩下的那些信写完。我开始给你讲我在西班牙的生活,那里的风土人情,讲我在那里的事业,讲我是多么多么地离不开你。忍不住给你拨了几个电话,发现你不像以前那样冷漠了。
本有很大机会留在欧洲发展的,但就是那几个电话,心理实在是太牵挂你了,便决然地回来了。我知道自己很没用,但我实在无法抛弃心中的念头:我喜欢你!
在与你认识第1000天的日子给你这第100封信,我想是给我这3年的感情生活划上了一个句号。
我一直相信我们是有缘的,理由有三:
1.我们在你18岁生日的那一天认识,这本身就像是小说里的情节。
2.我们的呼机号码就像是故意选的一样:我的11358,和你的11583。
3.你非常喜欢足球,我也是球迷,更是大学球队做的队长,拿过冠军。
终于把那个100封信的愿望达成了,希望你在这100封信之后给我一个答复:做我的女朋友好吗?我会给你幸福的。
我的信写得不好,但我是用心在写。
我有一个习惯,就是在每篇日记的后面都写一遍我的梦想,而你的名字就在我的日记里被写了1000遍。这1000天对于我的人生也不算短了,就算没有与你走在一起,我也始终会记得我曾经如此地喜欢一个人,她的名字好美——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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