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中国时尚文化网
东晋王羲之《兰亭集序》卷(唐代冯承素摹)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
北宋欧阳修《灼艾帖》卷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
北宋米芾《盛制帖》页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
唐代李白《上阳台帖》(原件拍摄版,局部)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
汉字是世界上最具造型感的文字,而软笔书写,又使汉字呈现出变幻无穷的线条之美。中国人写字,不只是为了传递信息,也是一种美的表达,于是在书写中,产生了“书法”。书法透射书写者的情感、精神,线条不仅是线条,更是世界。
只有中国人,让“书”上升为“法”
“书法”,原本是指“书之法”,即书写的方法——唐代书学家张怀瓘把它归结为三个方面:“第一用笔,第二识势,第三裹束。”周汝昌先生将其简化为:用笔、结构、风格。它侧重于写字的过程,而非指结果(书法作品)。“法书”,则是指向书写的结果,即那些由古代名家书写的、可以作为楷模的范本,是对先贤墨迹的敬称。
只有中国人,让“书”上升为“法”。西方人据说也有书法,我在欧洲的博物馆里,见到过印刷术传入之前的书籍,全部是“手抄本”,书写工整漂亮,加以若干装饰,色彩艳丽,像“印刷”的一样,可见“工整”是西方人对于美的理想之一,连他们的园林,也要把蓬勃多姿的草木修剪成标准的几何形状,仿佛想用艺术来证明他们的科学理性。周汝昌认为,西方人“‘最精美’的书法可以成为图案画”,但是与中国的书法比起来,实在是小儿科。这缘于“西洋笔尖是用硬物制造,没有弹力(俗语或叫‘软硬劲儿’),或有亦不多。中国笔尖是用兽毛制成,第一特点与要求是弹力强”(周汝昌:《永字八法——书法艺术讲义》,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,2015年版)。
与西方人以工整为美的“书法”比起来,中国法书更感性,也更自由。尽管秦始皇(通过李斯)缔造了帝国的“标准字体”——小篆,但这一“标准”从来不曾限制书体演变的脚步。《泰山刻石》是小篆的极致,却不是中国法书的极致,中国法书没有极致,因为在一个极致之后,紧跟着另一个极致,任何一个极致都有阶段性,江山代有才人出,各领风骚数百年,使中国书法,从高潮涌向高潮,从胜利走向胜利,自由变化,好戏连台。工具方面的原因,正是在于中国人使用的是一支有弹性的笔,这样的笔让文字有了弹性,点画勾连,浓郁枯淡,变化无尽,在李斯的铁画银钩之后,又有了王羲之的秀美飘逸、张旭的飞舞流动、欧阳询的法度庄严、苏轼的“石压蛤蟆”、黄庭坚的“树梢挂蛇”、宋徽宗“瘦金体”薄刃般的锋芒、徐渭犹如暗夜哭号般的幽咽顿挫……同样一支笔,带来的风格流变,几乎是无限的,就像中国人的自然观,可以“万类霜天竞自由”,亦如太极功夫,可以在闪展腾挪、无声无息中,产生雷霆万钧的力度。
我想起金庸在小说《神雕侠侣》里写到侠客朱子柳练就一身“书法武功”,与蒙古王子霍都决战时,兵器竟只有一支毛笔。决战的关键回合,他亮出的就是《石门颂》的功夫,让观战的黄蓉不觉惊叹:“古人言道‘瘦硬方通神,这一路‘褒斜道石刻’当真是千古未有之奇观。”以书法入武功,这发明权想必不在朱子柳,而应归于中国传统文化造诣极深的金庸。
《石门颂》的书写者王升,就是一个有“书法武功”的人。康有为说《石门颂》:“胆怯者不能写,力弱者不能写。”我胆怯,我力弱,但我不死心,每次读《石门颂》拓本,都让人血脉偾张,被它煽动着,立刻要研墨临帖。但《石门颂》看上去简单,实际上非常难写。我们的笔触一落到纸上,就不是那么回事了。原因很简单:我身上的功夫不够,一招一式,都学不到位。《石门颂》像一个圈套,不动声色地诱惑我们,让我们放松警惕,一旦进入它的领地,立刻丢盔卸甲,溃不成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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